公众参与说明文件公示
1环境影响评价总体情况概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四号)的有关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建设单位进行了3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活动。在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日内(2021年4月19日)采取了现场张贴公告和网络平台进行了首次公众参与活动,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8日通过在《内蒙古晨报》、网络平台、建设地张贴公告的方式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在整个公众参与调查过程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建设单位需要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书,现对我公司固废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书进行公众参与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2.1公开内容及日期
2.1.1现场张贴公告
2021年4月19日,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地嘉信德煤矿采取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2.1.2网络平台公示
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填埋场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四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公司固废填埋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填埋场
项目概要: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22日,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诃额伦西、规划南外环路北,其先后在2008年建设了一期3台70MW、2010年建设了二期2台91MW链条热水锅炉工程,2012年建设了三期4×116MW锅炉项目,经营项目为城市集中供热。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月16日以鄂环评字[2013]18号文对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公司热源厂热水锅炉一、二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于2014年5月16日,以鄂环评字[2014]72号文对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公司热源厂三期4×116MW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由于近年来大环境的影响,电厂粉煤灰、灰渣的利用率锐减(如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由供不应求变为供大于求,不能有效的消耗粉煤灰和灰渣容量,为保证发电机组顺利生产和环保要求,急需寻找新的灰渣储存场地。
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驻地东胜市北东方向约7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11月8日以内环字[2012]235号文对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210万t/a)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于2013年7月25日,以内环验[2013]72号文对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210万t/a)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出具验收意见。矿区划分为两个采区,2021年完成一采区露天开采,遗留尾坑未进行治理。
依据《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十四五”期间持续提高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利用,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利用嘉信德煤矿首采区现有露天煤矿采坑进行本企业热源厂及周边电厂锅炉灰渣、脱硫废渣、粉煤灰的回填处置,既解决了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及周边电厂的锅炉灰渣、脱硫废渣、粉煤灰无害化排放,又解决了嘉信德煤矿露天采坑生态治理问题,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共赢。
本项目拟利用嘉信德煤矿西南露天采坑建设一般固废Ⅱ类填埋场,库区占地面积469503m2,总库容1875万m3(3000万t),年处置灰渣量90.1万t,考虑备用系数1.1,服务年限为31年。本项目工程包括施工期、运营期及封场期,施工期包括进场道路、土地平整、防渗系统、渗滤液集排水等工程的施工,运营期为灰渣填埋工程;封场期为灰渣顶部覆土、植被的种植、抚育、管护、补植等工程,最终恢复为草地,使植被盖度不低于周边草地现状。本项目总投资1612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04839520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内蒙古碧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nmgblhj.com/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邮箱:894648961@qq.com
六、公众意见表提交时间
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2公开方式
网络平台公示链接:http://www.nmgblhj.com/h-nd-114.html?fromColId=30
2.3公示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填埋场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1.说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文本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填埋场
(2)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及内容:填埋场占地面积469503m2,占地为嘉信德煤矿矿田西南部现有采坑,全部为工矿用地,填埋场设计库容1875万m3,年处置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周边电厂锅炉灰渣、粉煤灰、脱硫废渣90.3万t/a,其中脱硫石膏23.48万吨(11.74万立方米),锅炉废渣21.67万吨(21.67万立方米),粉煤灰45.15万吨(22.58万立方米),设计服务年限31年。
(5)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嘉信德煤矿矿田西南部现有采坑。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北偏东方向约7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
(6)项目投资:16123万元。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影响均能达标或在可控范围内。在充分落实项目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3.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
主要事项:(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本项目的态度;
(2)对本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的生态、水、气、声、固废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nmgblhj.com/附件
5.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时间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公示单位及环评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邮箱:894648961@qq.com
联系电话:18048395201
(2)反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①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KVsi2UJuVYqUHezE0lOmw 提取码:ev0v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拨打电话至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电话索取或直接至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查询。
3.2公示方式
1网络平台:
公示链接:http://www.nmgblhj.com/h-nd-138.html?fromColId=30
2报纸公示
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8日在《内蒙古晨报》进行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3张贴公告公示
建设单位在嘉信德煤矿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3.3公示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没有采取深度公众参与。
5公众意见处理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邮箱:894648961@qq.com
7公众意见表提交时间
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