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填埋场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1.说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文本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固废填埋场
(2)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及内容:填埋场占地面积469503m2,占地为嘉信德煤矿矿田西南部现有采坑,全部为工矿用地,填埋场设计库容1875万m3,年处置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周边电厂锅炉灰渣、粉煤灰、脱硫废渣90.3万t/a,其中脱硫石膏23.48万吨(11.74万立方米),锅炉废渣21.67万吨(21.67万立方米),粉煤灰45.15万吨(22.58万立方米),设计服务年限31年。
(5)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嘉信德煤矿矿田西南部现有采坑。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北偏东方向约7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
(6)项目投资:16123万元。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影响均能达标或在可控范围内。在充分落实项目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3.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
主要事项:(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本项目的态度;
(2)对本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的生态、水、气、声、固废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nmgblhj.com/附件
5.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时间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公示单位及环评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邮箱:894648961@qq.com
联系电话:18048395201
(2)反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①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KVsi2UJuVYqUHezE0lOmw 提取码:ev0v
②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拨打电话至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电话索取或直接至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查询。